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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类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书范本

服务类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书范本

甲方(委托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号:

法定代表人:
联系电话:
住所地:
_

乙方(受托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
法定代表人:
联系电话:
住所地:
_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,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安全评价/安全咨询服务事宜达成一致,签订本合同,以资共同遵守。

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成果

1.1 项目名称:
1.2 服务范围:乙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、法规、标准、规范,以及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,对
(项目/场所/设施等)进行安全评价/安全咨询,并出具符合要求的《安全评价报告》/《安全咨询意见书》(以下简称“报告”)。
1.3 主要工作内容: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、现场勘查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、定性定量评价、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、编制报告等。
1.4 服务成果: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纸质版
_份及电子版一份。报告需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。

第二条 服务期限

2.1 服务期限自日起至日止。
2.2 乙方应在
日前完成现场勘查工作,在日前向甲方提交报告初稿,在甲方对报告初稿确认后_个工作日内,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。
2.3 如因甲方原因(如资料提供延迟、现场条件不具备、需要补充材料等)导致工作延误,服务期限相应顺延。

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

3.1 本项目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(大写:元整)。该费用为含税价,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所需的一切成本、利润、税金及可能发生的差旅、印刷等全部费用,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,甲方无需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。
3.2 支付方式:
(1)本合同签订后
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%,即人民币元(大写:元整),作为预付款;
(2)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到后
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%,即人民币元(大写:__元整)。

3.3 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否则甲方付款期限相应顺延。

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

4.1 甲方权利与义务:
(1)向乙方明确评价/咨询目的、要求和范围,并为乙方提供开展服务工作所必需的技术资料、文件和工作条件,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;
(2)为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与安全条件;
(3)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;
(4)对报告内容有异议的,应在收到报告初稿后_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,由双方协商解决;
(5)甲方有权合理使用乙方提交的报告,但报告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,甲方不得擅自修改、复制、向第三方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,或用于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目的。

4.2 乙方权利与义务:
(1)组建合格的专业技术团队,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的法规、标准、规范,独立、客观、科学、公正地开展服务工作,并对报告的科学性、真实性、准确性及合规性负责;
(2)按合同约定的时间、内容、数量及标准交付服务成果;
(3)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技术秘密、商业秘密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;
(4)接受甲方对工作进展的合理监督与问询;
(5)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发生变化,导致已出具的报告不符合新要求的,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,并提供必要的修改或补充服务,具体事宜及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。

第五条 保密条款

5.1 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、技术信息、项目资料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。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,亦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。
5.2 此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。

第六条 违约责任

6.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,每逾期一日,应按逾期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逾期超过日的,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,且甲方仍需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服务费用。
6.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合格报告,每逾期一日,应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
向甲方支付违约金。逾期超过__日的,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,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。
6.3 若乙方出具的报告存在重大错误、遗漏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,导致甲方无法使用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,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改、补正,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。若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,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,并追究其相应责任。
6.4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,均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。

第七条 免责条款

7.1 因不可抗力(如自然灾害、战争、动乱、罢工、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等)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,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,并提供相关证明,可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。
7.2 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、不准确、不完整,或现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未及时通知乙方,导致报告延误或错误的,乙方不承担责任。

第八条 争议解决
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九条 其他

9.1 本合同一式份,甲方持份,乙方持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9.2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(或合同专用章)之日起生效。
9.3 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9.4 通知与送达:本合同履行过程中,往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(包括电子邮件、传真)送达以下地址。一方变更地址的,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,否则对方按本合同地址发出的通知即视为有效送达。
甲方送达地址:
联系人: 电话: 邮箱:
乙方送达地址:
联系人: 电话: 邮箱:_

(以下无正文)

甲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或授权代表)签字:

_日

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或授权代表)签字:

_日

更新时间:2026-04-10 13:00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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